泰丰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泰丰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潜江市泰丰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泰丰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己由潜江市市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潜江市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总投资约520万元。
2.2招标内容:图纸内容,主要为路基、路面、站卧石。
2.3计划施工工期: 70 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有类似工程经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09年 8月10日至2009年 8 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条件:
4.2.1单位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潜江市招标投标网员证;
4.3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潜江市招标投标中心招标科(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4.4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首先由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初审合格且量化评分排序前7名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由业主组织相关部门对通过预审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将考察结果报市城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书(包括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 15日上午9时,地点为潜江市招标投标中心招标科(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包括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招标采购网、潜江市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江市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 地 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建设大厦十二楼
邮 编: 433100 邮 编: 433100
联系人: 张 强 联 系 人: 周 全
电 话: 138*****966 电 话: 138*****999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0@qq.com">********0@qq.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潜江支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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