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班戈县马前乡嘎穷村公路改建工程等3个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那曲市班戈县马前乡嘎穷村公路改建工程等3个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BXZ180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那曲地区班戈县新吉乡路布村至申扎县塔尔玛乡格玛村公路改建工程、那曲市班戈县马前乡嘎穷村公路工程、那曲市G317线至班戈县北拉镇那宗村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藏交发〔2018〕346号、那交发〔2018〕477号、那交发〔2018〕485号文批准建设,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8〕577号文批准招标,项目法人为西藏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西藏那曲地区班戈县新吉乡路布村至申扎县塔尔玛乡格玛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那曲地区班戈县和申扎县境内,主线与支线全长80.995公里。主线起点位于班戈县新吉乡,经玛儿布村、普珠村、夏普库村、聂仓村、达根尼村、终点位于申扎县塔尔玛乡格玛村。主线全长80.405公里,其中班戈县境内19.100公里,申扎县境内61.305公里。本项目设置支线1条,支线全长0.590公里,支线起点接主线K53+760处,终点位于娘仓村村委会。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行车道宽度6.0米,硬化路肩宽2*0.25米。全线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采用5厘米厚沥青混凝土路面、20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底基层的路面结构型式。

本项目那曲市班戈县马前乡嘎穷村公路工程:该工程位于班戈县境内。路线全长30.727公里,本工程起点接班戈县马前乡嘎穷村委会,终点接马前乡政府岔路口。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肩宽2*0.25米土路肩硬化,行车道横坡为2%。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125px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2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75px厚天然砂砾垫层)。其他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本项目那曲市G317线至班戈县北拉镇那宗村公路工程:该工程位于班戈县境内。路线全长27.24公里,本工程起点接G317线K107+900,终点接那宗村。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肩宽2*0.25米土路肩硬化,行车道横坡为2%。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125px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2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75px厚天然砂砾垫层)。其他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监理标段划分:三个项目的监理服务合并为一个监理标段。

2.3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等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具备公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试验检测资质,若不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组建工地试验室)。

2013年5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两项或以上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业绩(相关业绩信息可在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查询,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此三项材料缺一不可,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应持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两项或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或驻地监理职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此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并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拟委任试验检测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应持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工伤、养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提交近三年(2014-2016年度或2015-2017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6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3.7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4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区直工委路公路小区1-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明、专业证明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表,上述报名资料均盖单位鲜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前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浙江中路25号

邮政编码:852000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区直工委路公路小区1-2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2018年5 月29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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