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舟山市虾峙一级渔港扩建工程监理已由浙发改设计[2018]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工期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西南侧沙峧村、南岙村。 2.2招标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浙江省舟山市虾峙一级渔港扩建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西南侧沙峧村、南岙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400HP码头120m(5个泊位),引桥192m;拆除防波堤200m,重建堤头30m;港池和航道疏浚103.3万m3;以及水电、通讯、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的监理。本工程监理最高限价90万元整。 2.3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4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为1个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2014】1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信用等级评级为C级及以上的监理单位。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港口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同类工程监理工作6年及以上,担任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3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3.3其他:须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港口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同类工程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 6月5日,投标人自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zspt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普陀区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ptztb.com.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宋经理,联系电话189*****839。 5.投标保证金账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西路9号渔业行政大楼3楼 联 系 人:胡越青 电 话:139*****308 招标代理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 系 人:龚建军 电 话:138*****861(建设虚拟网558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