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LDZB(BS)-201803XXG-010C: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YNLDZB(BS)-201803XXG-010C: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YNLDZB(BS)-201803XXG-010C; 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 5.采购预算:*******.00元。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保山市外企业应持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到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以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出具证明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5.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出具证明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投标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05月30日至2018年06月05日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现场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招标代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新华小区94号)现场递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一套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投标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提供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3.招标文件售价 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9日09时 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二号楼四楼)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相关规定收取。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出,到账为准。(备注栏注明:YNLDZB(BS)-201803XXG-010C项目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联系人:董先生 八、以上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九、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5*****22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辉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新华小区94号 联系电话:0875—******* 180*****926 传真: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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