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副井井口房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煤矿副井井口房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城子煤矿副井井口房等工程施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城子煤矿副井井口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已由内蒙古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副井井口房等建筑工程。

副井井口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体积约4000m3;

主井至缓冲仓栈桥:钢筋混凝土框架支撑结构,钢桁架,轻钢围护,长度约65米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西南部。

三、计划工期:2009年9月10日至2010年6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2009年8月14日11:3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两份(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区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10)能证明业绩的原始证明及证书。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9)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七、注: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4、区外建筑业企业从内蒙古建设网(www.nmgjsw.gov.cn)下载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申请表和外进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备案证书。

招 标 人: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郭天顺

联系电话:138*****299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318室

联 系 人:安文昭

联系电话:****-*******

传 真:****-*******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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