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剧团改排练厅、排练室改造及办公楼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花灯剧团改排练厅、排练室改造及办公楼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局受云南省花灯剧团的委托,对云南省花灯剧团改排练厅、排练室改造及办公楼修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文件编号:YC********8;

2.2 工程内容:乐队排练厅、演员排练室改造,办公区域1至3层修缮,办公楼大厅整体翻新。

2.3 工程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30号。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完成。

2.5 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云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09年8月11日至2009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谈判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 外地汇款购买谈判文件的,应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文件编号、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65003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003

2009年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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