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西区第五小学新建工程勘察
大亚湾西区第五小学新建工程勘察
大亚湾西区第五小学新建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大亚湾西区第五小学新建工程勘察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惠湾发改资[2018]9号),已具备勘察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大亚湾西区第五小学新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西区上杨片区
(四)工程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63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556.86万元。建设校园面积约2808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322平方米。
(五)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及项目建设的要求,对建设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编写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工程勘察周期要求:暂定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以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拟派勘察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至少具备1名岩土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75万元(按本工程勘察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开标现场企业签到前缴纳),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岩土工程师的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6、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7、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8、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9、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加盖骑缝章,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7)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中兴南路118号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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