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四十里戈壁千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阿克塞四十里戈壁千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阿克塞四十里戈壁千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特向公众公告如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阿克塞四十里戈壁千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基地
(2)规划产业发展定位:阿克塞四十里戈壁千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基地未来产业发展定位为含塔式、槽式及线性菲涅尔式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在内的太阳能热发电基地。
(3)规划范围及规划面积:规划基地位于酒泉市阿克塞县境内,北距阿克塞县县城约75km,地处当金山南侧,为平坦的戈壁荒滩。规划场区范围东西向长约48km,南北向宽约38km,规划总占地面积1085km2。
(4)规划期限:2017年~2035年。规划共分三期进行开发实施,规划时段为一期2017年~2025年,二期2025年~2030年,三期2030年~2035年。
(5)规划装机容量:本次规划预计到2025年底,本光热发电基地可形成205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容量、到2030年可增加585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到2035年再增加21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规模。规划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1000万千瓦。
二、规划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规划建设期和规划实施后运营期影响。
规划建设期将影响规划区的生态环境,如区域植被、野生动物生境、水土流失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规划建设期施工中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施工噪声等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规划实施后运行期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入园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设备噪声、各类固体废弃物、燃烧天然气会产生少量的NOx、SO2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规划区域内建设的330kV汇集站以及输电线路会产生一定的电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可能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景观生态系统以及鸟类迁徙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光热项目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光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规划建设期拟采取的预防减缓措施有:规划选址时对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避让;采取划定施工界限、控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采用大开挖式的地基处理方案、对工程造成的裸露疏松土地及时平整压实硬化、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等措施保护规划区生态环境;采取洒水、拦挡苫盖、限制运输车辆等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抑尘;对各类固废及时清运等相关措施,预防或者减轻规划建设期对环境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运营期拟采取的预防减缓措施有:废水由企业自行处理后全部回用;采取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相关措施抑制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采取合理布局配电装置,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避让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采取调整光热项目规划布局,塔式光热项目尽量布置在远离鸟类通道的位置,并在站场内安装驱鸟器等保护规划区及周围鸟类资源,加强绿化以及水土保持等相关措施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将吸热塔尽可能布置在远离道路及居民的位置,并在光污染防护距离范围内的道路两侧设置警示牌及遮光物,确保光污染影响降至最低。
四、环境风险评价
本规划实施后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入园企业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事故防控与应急措施,使规划实施后所存在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评价结论
本光热基地规划实施后可以向电网提供清洁、稳定、可调的优质电力,有利于实现用清洁的电能替代常规化石能源,改善我国能源结构,符合国家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与此同时,采用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可减少同期CO2 等废气的排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方案与省及地方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规划实施过程中在采纳本规划环评以及各入园项目环评所提出的调整方案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后,本规划一期工程的实施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后期工程需在实施前进一步复核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想要详细了解本规划环评的有关情况,可于2018年5月30日后登录网站:http://www.nwepdi.ceec.net.cn/,在“企业告示”专栏下载查阅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或致电、致函、致邮向阿克塞县发展和改革局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索要相关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可能涉及的相关部门、涉及区域周边可能受到直接、间接环境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十、规划组织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阿克塞县红柳湾镇人社大楼四楼(邮编:736400)
联系人:吴建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aks.wjl@163.com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结南路22号(邮编:710075)
联系人:雷洋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leiyang@nwepdi.com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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