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坝司法所工程招标公告
郭家坝司法所工程招标公告
秭归县司法局郭家坝司法所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司法局委托,就秭归县司法局郭家坝司法所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承建人,欢迎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参加竞标。
1、项目名称编号:秭归县司法局郭家坝司法所工程(ZGCG[2009]048)
2、采购人: 秭归县司法局
3、项目概况:
(1)秭归县司法局郭家坝司法所办公楼,地处郭家坝新集镇,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460多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
(2)工程地点:秭归县郭家坝镇集镇。
(3)计划工期:8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竞争性谈判范围: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
4、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4.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总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4.7税务登记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营)体形式投标。
凡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本工程的竞争性谈判。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上岗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等8个方面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要求原件),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6、谈判文件发售:
(1)有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318室)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3)地点: 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318室)。
(4)时间:2009年8月12日-2009年8月17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7、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09年8月22日上午08:00—9: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8月22日上午09:00。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8、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08年8月22日上午09:00。
(2)谈判地点: 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评标室。
9、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谭家龙 电话: 139*****762 王大斌 电话: *******
10、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代采购人收取,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日期3天前从本单位总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本公告指定的帐户上。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户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帐号:****************1307。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50000元。
采购人:秭归县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0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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