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2017年度全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监测计划审核及复核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2017年度全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监测计划审核及复核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6、2017年度全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监测计划审核及复核机构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8年05月30日11: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5月30日09:00至2018年06月01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00
开标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4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肖女士****-********/5/7/9-8028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2017年度全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监测计划审核及复核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2017年度全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监测计划审核及复核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SC[2018]12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方式: 田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女士****-********/5/7/9-802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延期)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2016、2017年度全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监测计划审核及复核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6、2017年度全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监测计划审核及复核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SC[2018]1205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00 )

四、采购内容:择优选择9家第三方专业核查机构,分别对全省拟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的131家重点排放企业2016、2017年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审核其排放监测计划,同时选择2家第三方专业核查机构,对审核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同一机构不得同时承担核查审核与复核工作。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9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六、项目地点:各标包所包含的企业所在地

七、标包划分:10个包

核查部分

标包号

招标范围

(企业所在地与行业)

最高控制单价(元)

最高控制价

(元)

质量要求

第1包(17家)

哈尔滨17家(电力)

24000

408000

审核报告、核查报告内容和深度满足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文件附件5《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和排放报告核查参考指南》规定和要求。采用的原始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计算方法科学合理,排放因子适用,审核与核查结果准确。报告通过复核。

第2包

(12家)

哈尔滨12家(建材、石化、航空、钢铁)

24000

288000

第3包

(14家)

齐齐哈尔7家、黑河7家(电力、建材、钢铁、化工)

24000

336000

第4包(10家)

大庆10家(电力、石化、造纸、化工)

24000

240000

第5包(16家)

鸡西9家、鹤岗7家(电力、建材、化工)

24000

384000

第6包

(18家)

佳木斯9家、双鸭山8家、抚远1家(电力、建材、钢铁、造纸)

24000

432000

第7包

(12家)

绥化12家(电力、石化、化工)

24000

288000

第8包

(14家)

伊春11家、大兴安岭2家、农垦1家(电力、建材、钢铁、化工)

24000

336000

第9包(18家)

牡丹江7家、七台河11家(电力、建材、石化、化工、造纸)

24000

432000

复核部分

标包划分

工作内容

最高控制价(元)

备注

第10包

对企业审核报告、核查报告进行复核。其中20家企业现场复核,其余企业书面复核(包括验证核查机构是否按照另一家复核机构提出要求进行修改)。

538000.00

现场复核报告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文件附件5《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和排放报告核查参考指南》规定和要求,并评价核查机构的核查流程、核查报告相关内容及核算方法是否符合核查指南及核算指南要求,审核报告内容是否符合监测计划审核指南要求。书面复核应对核查报告和审核报告中描述的流程、核算方法及其他相关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指南要求做出评价。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

经审核通过;

3、本次招标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A、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应符合发改办气候〔2016〕57号文件附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中对核查机构提出的要求,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B、参与投标机构不得在以前的核查工作或其所从事的其他业务中存在渎职、欺诈、泄密等其它不良记录,并需书面承诺:

C、参与投标机构不得与从事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公司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

一个上级机构等;

D、参与投标机构不得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有关的活动,如代重点排放单位管理配额交易账户、通过交易机构开展配额和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或提供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咨询服务等。

E、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三年内单位、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F、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G、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H、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核查内容:

1)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b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I、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针对核查部分一至九包中任意一个包进行投标登记工作,最多可投3个包,不得兼中;供应商也可同时参加复核部分第十包的投标登记工作。评标委员会将依法确定复核部分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为入围单位,复核部分的入围单位将不得在核查部分中标。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30日至2018年06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0.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10.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10.4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财务证明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符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8)无渎职、欺诈、泄密等其它不良记录,书面承诺;

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项目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5/7/9-8028

传真:****-********

邮政编码:150090

电子邮箱:zhengxinyizu@163.com

2018年05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3、本次招标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A、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应符合发改办气候〔2016〕57号文件附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中对核查机构提出的要求,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B、参与投标机构不得在以前的核查工作或其所从事的其他业务中存在渎职、欺诈、泄密等其它不良记录,并需书面承诺:C、参与投标机构不得与从事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公司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D、参与投标机构不得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有关的活动,如代重点排放单位管理配额交易账户、通过交易机构开展配额和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或提供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咨询服务等。E、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三年内单位、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有效期内;F、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G、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H、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核查内容:1)失信被执行人;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b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I、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针对核查部分一至九包中任意一个包进行投标登记工作,最多可投3个包,不得兼中;供应商也可同时参加复核部分第十包的投标登记工作。评标委员会将依法确定复核部分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为入围单位,复核部分的入围单位将不得在核查部分中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30日 09:00至2018年06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30日至2018年06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0.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10.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10.4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财务证明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符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8)无渎职、欺诈、泄密等其它不良记录,书面承诺; 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标签: 审核 监测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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