旄儿港、环城河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旄儿港、环城河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湖州市旄儿港、环城河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H)2018-010

1、招标条件

为持续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满足市民生产、生活及景观用水的要求,根据市政府[2017]133号《关于中心城区环城河治理提升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拟计划通过实施旄儿港、环城河河底淤泥疏浚,改善水环境,项目已经《湖州市水利局关于旄儿港环城河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湖水发[2018]44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旄儿港、环城河清淤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工程”),旄儿港位于湖州中心城市的西北部,西起霅水桥,向东至白雀塘桥与环城河汇合,承泄西苕溪洪水经长兜港入太湖。河道清淤总长7.9km,现状河面宽大约110m。

环城河位于湖州中心城区,西起杭长桥,向北至白雀塘桥与旄儿港汇合,河道总长5.5km,承泄东苕溪洪水经长兜港入太湖。是湖州城区供水的重要水源地,城西、城北两个水厂取水口均位于该河道上, 需采用环保疏浚方式施工。现状河面宽大约105m。

本次清淤不改变河道走向和平面布置,不增加竣工时的河道断面,仅通过清除底泥及岸边等淤积物,满足市民生产、生活及景观用水的要求,改善水环境,缓解防洪压力兼顾改善航运条件。

本次清淤工程规模:清淤河道总长13.4km,清淤总方量约为105万m3,清淤后河道设计断面为:旄儿港,河底宽70m,河底高程-3.50m,清淤方量约为82万m3;环城河,河底宽61m,河底高程保持现状,清淤方量约为23万m3。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5555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对环城河、旄儿港进行清淤,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采取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包括排泥场落实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工期为1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等。

4.3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9@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6月11日。招标人将于2018年6月14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4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前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盛街1500号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3楼321

联 系 人:徐家豪

电 话:****-*******

传 真:****-******* 2018年5月30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

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

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水利局查询为准)。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和授权委托人的连续近3个月(注:至少含2018年1、2、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4

投标人需配置3艘挖泥船。其中:1、投标人需配置2艘自有单船功率为500Kw-2000Kw的绞吸式挖泥船,每艘绞吸式挖泥船需至少配置1名具有船员服务簿的作业人员。2、投标人需配置1艘自有或租赁的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注:①投标时自有挖泥船须同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原件且投标人名称须与《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中登记的船舶所有权人名称一致。②租赁的挖泥船须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协议原件;并提供出租方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或《船舶检验证》复印件(需加盖船舶出租方公章)。③环保绞吸式挖泥船证明材料:《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或《船舶检验证》或船舶改造合同或船舶改造证明复印件。



来冬超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淤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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