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供氧、吸引及呼叫系统招标公告
医用供氧、吸引及呼叫系统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办决定采用询价招标采购方式对医用供氧、吸引及呼叫系统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招标货物:
医用供氧、吸引及呼叫系统 壹套 64个点
2、如投标报价超过采购单位预算价,则该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如所有投标商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价或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我办将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3、有投标意向的单位必须在2009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2:00前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设备制造商或江西省总代理(总代理需制造商授权)的有效经销授权函原件、复印件到我办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出设备总价,同时要对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设备要求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质、法人授权书、设备报价函、售后服务承诺等,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公司公章,密封递交,否则,我办将拒收。
5、本招标文件中所列设备若无特殊说明均为该型号标准配置,投标人如对招标设备的规格、型号、配置不明确应及时向我办询问。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属于原厂配置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标供应商对由于设备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8、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保证金应在开标前采用现金形式交纳。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办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一次付款时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
9、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10、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且在10天内使用正常后,付合同款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如出现设备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无法到位可酌情扣除一定比例的质保金。
11、购买标书时间:2009年8月17日12:00前 .
购买标书地点:吉水县政府采购办(县财政局一楼)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5:0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办将拒收。
开标时间:2009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5:10整。
投标、开标地点:吉水县政府采购办
12、交货时间:与采购单位协定。
13、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由法定代表
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愈期不签订合同的,我办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4、此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15、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定,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答疑和澄清,否则,招标方有权视其为弃标处理。
16、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2009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否则我办有权不予回应。
联系电话及传真:(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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