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吉街垃圾板房及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修建工程招标公告
珠吉街垃圾板房及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修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珠吉街垃圾板房及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设
二、招标内容:对吉山富临酒家、吉山大粒沙、岐岗路口修建垃圾板房,吉岐路、走马岗两地段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加高。
三、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辖区内
五、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并最终以区财评核定的结算价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相应因素。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招标规定
七、项目发包价: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30万元以内,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八、施工周期:确定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完毕之日止,工期总时间限制在三个月内。
九、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十、施工标准及要求:达到天河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标准,样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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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发包,符合第十二点条件的单位,自愿对发包项目进行投标。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且是2017年广州市房建和市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企业。
2、投标人营业注册资金必须大于1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报价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现场进行摸查,充分考虑到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包含所有防范和解决上述风险及不可预见情况而采取的技术处理或相关措施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另行增加任何相关费用。
2、投标报价采取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的形式,各投标人应充分考察项目,掌握全面的信息资料,根据自身的条件及市场行情报价,最终按实结算。该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时间、工程检测服务范围等的变化而改变,亦不因各种政府指导意见等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同时,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亦不免除或减免投标人应合同或相关规范、规程应承担的检测和缺陷修复的相关责任。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检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招标人不另外支付任何增加的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需提交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工程报价书,报价书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单位计算表;
(2)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单位工程人材机汇表;
5、企业信誉资料复印件;
6、服务承诺书。
上述1-6项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18年6月8日上午9:30—11:30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珠村东横二路1号(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办事处)一楼司法所会议室,逾期恕不受理。
十五、现场勘查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6日时间段的工作日内。
十六、定标原则:
1、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招标人可发布交易延期公告。当延期公告到期后,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中集体研究决定中标人。
2、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以竞价和审核小组比选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中标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办事处
地点:天河区珠村东横二路1号
联系人:钟站、杨城
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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