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咸新区消防支队沣东新城中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咸新区消防支队沣东新城中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咸新区消防支队沣东新城中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其中:

C包: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及空呼气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8-ZB/G-121

沣东新城采购:2018FD0256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咸新区消防支队沣东新城中队

地址:沣东新城王寺街道沣东中队

联系人:雷工 联系方式:157*****70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消防装备器材采购 (内含进口产品,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项目用途: 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C包:39.96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6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可任意购买其中一个或者多个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10:00

(二)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10:00

(三)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凡

电 话:029-68255920/********转804

传 真: 029-68255920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账 号:***********************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标签: 消防装备 消防支队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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