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江西省品冠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江西省品冠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江西省品冠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江西省品冠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品冠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

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工业园(独城镇鹿江村)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约25亩;新建废旧轮胎粉碎生产线3条;新建生产车间4500、原料及产品仓库1500平方米、办公楼、宿舍、食堂、机修房等配套设施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购置和安装轮胎破碎机、橡胶粉碎机、输送机、研磨机等生产设备350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处理废旧轮胎3万吨,生产胶粉19500吨、钢丝7500吨和纤维3000吨。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省品冠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沈涛

联系方式:137*****661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东美花苑16栋2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有关文件,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规定了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和组织形式。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它团体组织。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实施?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江西省品冠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利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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