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燃气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燃气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房建工程专业承包安装
项 目 编 号:********090329
项 目 名 称: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项目
工 程 编 号:****************1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燃气工程(二次公告)(全国)
工 程 地 址:福田中心区32-1-1地块(原高交会馆所在地)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鹏程二路、福中三路、民田路、深南路围合处,毗邻福田中心区的高档住宅区和高档商业办公区,与深圳市民中心西翼相隔200米左右。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宇程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5*****894
建 设 单 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 办 人:章永忠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211000.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5.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264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燃气;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9月21日 至 2011年8月24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8月12日14:00时 至截标时间 2009年9月4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8月24日10: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09年8月31日10: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1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项目经理--三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三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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