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实验学校田林校区暑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在本市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3)供应商需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装饰装修二级及其以上资质;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提供的真实有效且盖章的《投标人员情况表》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本次招标需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原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实验学校田林校区暑期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2379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位于田林十三村1号校园内暑期维修工程。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学校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8年8月19日 7、采购预算金额:520000.00元(国库资金:5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3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06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4)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原件的扫描件;(7)2015年4月至今做过上海市重点学校维修工程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5-30 17:00:00至2018-06-06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上述资料后应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6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至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规定的网上上传资料的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述证照等原件审核后退还(委托书原件不退还)。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接受现场审核的或现场审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网上审核,视作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完成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视为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代理单位提供电子版的工程量清单(*.ZBF4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2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22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327室 2、开标地点: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32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有数字签名)、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无线网卡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投标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投标文件(敲章后扫描上传)的同时在项目开标时需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书面文本: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标书1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6月7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代理机构将于2018年6月7日下午16: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3)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