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媒体运营合作招标公告
2018年新媒体运营合作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大连科技学院2018年新媒体运营合作项目采购,采购人为大连科技学院。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本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比选。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本项目为大连科技学院2018年新媒体运营合作项目采购。2018年计划:进一步加强学校自媒体宣传,精细化运营各自媒体宣传方案,不断扩大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平台运营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元素。本次采购主要涉及大连科技学院3个的平台三个主平台:大连科技学院新浪官方微博,大连科技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大连科技学院官方抖音。
合同执行有效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暂定2018.6.10-2019.6.10)。
二、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应答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纳税资格:应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答方需提交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应答方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的需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提供国家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附查询网址);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经营状况:应答人近3年内未与大连科技学院发生过因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以往合作过程中未出现过因供应商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书)。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2)如非法人亲自参与本项目应答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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