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村塘湾组潘晓明屋前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金玉村塘湾组潘晓明屋前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宁乡市地质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宁乡市回龙铺镇金玉村塘湾组潘晓明屋前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市地质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宁乡市回龙铺镇金玉村塘湾组潘晓明屋前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政府采购编号:NXCG-JZ-********0333,委托代理编号:HNXZCG********9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地质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宁乡市回龙铺镇金玉村塘湾组潘晓明屋前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NXCG-JZ-********033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1 | 宁乡市回龙铺镇金玉村塘湾组潘晓明屋前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 | 426350.93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宁乡市回龙铺镇金玉村塘湾组潘晓明屋前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18年02月至2018年04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提交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范围应涵盖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注:1、若供应商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近三个月”指2018年02月至2018年04月。)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一式肆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04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 9:00 ~ 12:00、下午2:00 ~ 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地点为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89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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