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泉南路63-343号廉租住房勘察(含边坡)与设计招标公告
五泉南路63-343号廉租住房勘察(含边坡)与设计招标公告
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
五泉南路63-343号廉租住房项目勘察(含边坡)与设计招标公告
为解决兰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兰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兰州市五泉南路63-343号建设廉租住房,本项目为国家投资项目已经兰发改投资[2009]102号文批准,也是市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现对本项目勘察(含边坡)与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招标项目
1.1 项目名称:兰州市五泉南路63-343号建设廉租住房
1.2 建设地点:兰州市五泉南路63-343号
1.3 概算总投资:1.86亿元
1.4 建设规模:占地约38.261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
1.5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1.6工程概况:本工程东邻市园林局住宅楼,西至西北民族大学,北至南山过境公路,南靠兰山北坡。该项目占地约 38.261亩,现有地面房屋建筑面积21000㎡,总户数700户,拟建1550套廉租房,总面积为77500㎡,拆建还建25500㎡。
1.7招标范围:兰州市五泉南路63-343号建设廉租住房项目勘察与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含边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 投标资格
2.1 企业资质范围和等级: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甲级资质,参加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有类似项目勘察(含边坡)与设计工作经验。投标人近三年须具备相类似工程勘察(含边坡)与设计业绩的独立法人。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提交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有效年检记录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复核);
3.3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复核);
3.4项目设计人员配置表,并附设计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证(须提供有效年检记录)、职称证和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复核);
3.5 资料封面写上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各项资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报名资料一式二份。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投标人资质证明相关原件以备查验。
4. 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4.1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8日 每日9:00-12:00,14:30-17:30
4.2 报名地点:兰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 报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3号
4.4 报名电话:****-*******
4.5 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报名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从兰州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此表不需装订),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单位将不再邀请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事项
5.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
6.1 招标人: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
6.2联系人及电话:王澍 139*****141
6.3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6.4联系人及电话:汪戈 0931—*******(传真)、139*****807
招标人: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0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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