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保障洗理招标公告

检务保障洗理招标公告

( 检务保障洗理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检务保障洗理项目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750000

项目背景


为市检察院全体干警洗涤制服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3)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8-087001-000047检务保障洗理项目1.075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技术需求明细
一、项目服务要求
1、洗衣人数为 555 人,约需要 26640 套制服洗衣票。
2、投标人保证定期到本院提供上门收衣和送衣服务。
3、普通衣物洗涤时间为48小时,保证72小时内提供取衣服务,特殊情况下,根据本院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24小时特别加快服务。
4、投标人如遇洗衣服务投诉及洗涤质量事故时,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洗衣行业洗衣质量纠纷处理、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二、具体技术要求
1、洗衣工厂和相应设施要求:
洗衣工厂面积不得少于2500平米;必须配备完善的排污环保设施(具有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环保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必须配备专用的衣物臭氧消毒系统;必须有专业、稳定的服务团队,拥有足够的车辆配备。
2、组织人员要求:
洗衣工厂各技术岗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有洗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洗烫岗位员工总数的10%,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龄不得低于5年。
3、洗涤及相关设施要求:
3.1干洗设备要求:
(1)必须配备相应数量(不少于9台)的第4代以上的全封闭式环保型干洗机。
(2)应配备环保型石油干洗机以处理特殊衣物的干洗。
3.2水洗设备要求:
必须配置相应数量的全自动水洗机、脱水机、去渍台和环保型烘干机。
3.3熨烫设备要求:
必须配置相应数量的人像机、熨烫设备(蒸汽夹烫机)、全自动烫衣隧道和烫台。
3.4干洗溶剂的要求:
干洗溶剂必须采用高品质的环保型溶剂,洗涤过程做到无毒、无污染,符合环保要求。
3.5衣物消毒的要求:
洗衣工厂应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必须能在成品库内安装紫外线和臭氧消毒机等专业消毒设施对衣物进行全面消毒;员工必须在上岗前及定期(每年一次以上)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在治愈之前不可上岗。
3.6质量管理要求:
(1)洗衣工厂具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洗衣行业一级技术等级的认证证书。
(2)各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考核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
(3)服务网点70家以上(网点信息需附件说明)。
三、项目管理要求
1、在工作日期间9:00~11:30和12:30~17:00,中标人安排一名员工专门负责收取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待洗的各类衣物。
2、中标人对派驻本院的取衣、送衣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3、中标方人员工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文明礼貌。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明细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65个日历日)。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投标报价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属于深圳市财政委、发改委制定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的产品(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在报价明细表备注栏中予以明确标示,并在报价明细表后附产品(服务)目录清单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

技术部分

28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评委需书面说明情况。

2

洗涤品质及洗涤剂(干洗溶剂)对人体健康的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3

服务承诺

3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4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评委须书面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4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具有:市环保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洗衣行业技术一级等级的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6

专家打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同类项目专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的衣物洗涤服务项目)业绩,一个得25%分,最高得100%分。
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及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10

专家打分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70人,且2017年1-6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要求提供项目团队人员2017年1 - 6月社保资料(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在此基础上:
团队成员中具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洗衣师或烫衣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7人(或以上)得满分,提供4-6人得60%分数,提供1-3人得30%分数。
同一人员满足多项要求的,可累计。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专家打分

投标人获得过市级(或以上)洗涤服务相关奖项的,得满分。
要求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表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项目拟使用场地及机器设施

8

专家打分

1、本项目拟使用的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
(1)投标人具有不少于9台全封闭第4代(或以上)环保型干洗机,得10%分数;
(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四台全自动水洗机,得10%分数;
(3)投标人具有不少于四台环保型烘干机,得10%分数;
(4)投标人具有全自动烫衣隧道,得10%分数;
(5)投标人具有环保设备(如废水处理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得10%分数。
自有设备要求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租赁设备要求提供购买发票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拟使用场地面积:提供不少于2500平方米的,得50%分数,少于2500平方米的不得分。
自有产权的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租赁的场地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必须涵盖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否则不予计分)。

以上2项累加计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项目拟选用洗涤剂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3

专家打分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评委需书面说明情况。

7

环保执行情况

2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

8

服务网点

5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在深圳市内有服务网点进行打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网点提供租赁合同或加盟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服务网点<30家,不得分;
30≤服务网点<50家,得40%分数;
50≤服务网点<60家,得60%分数;
60≤服务网点<70家,得80%分数;
服务网点≥70家,得100%分数。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投标报价明细表"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依据市采购中心系统查询结果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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