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7-2019年城乡居民原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呼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7-2019年城乡居民原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购单位:呼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2017-2019年城乡居民(原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
三、采购金额(元):********
四、拟定的供应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原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项目办理唯一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是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3】197号)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3】500号)文件精神,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办方启动实施的项目,该项目自2014年1月1日启动,合作期限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目前,该项目三年合作期已经到期。经人社局批准,并与财政部门沟通,我中心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取该项目的承办方,理由如下: 该项目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量巨大,关乎广大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所以要求承办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经办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的成熟经验;2、有一支优质的员工队伍,服务意识强,具有医学、计算机、财务等专业人才,熟悉我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3在全国或自治区范围内在城乡大病补充保险领域处于领先地位;4在我市各定点医院结算窗口有现成的服务网络和服务人员或者在短期内配备服务网络和服务人员。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符合唯一供应商的审批条件。 一、该公司具有成熟的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经办经验 在2014年政府组织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该公司在与众多同行业公司的竞争中以较高分数取得该项目的承办权,三年来该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培养出了一支专业技术全面、业务娴熟、懂政策的员工队伍,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适合我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实际情况的比较完善的经验和做法,开发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软件,积累了理赔基础数据库,建立了数据分析机制。 二、该公司具有健全的网络 该公司在各旗县区和全市各大定点医院开设了专门的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结算窗口,配备了专门的经办人员;三年来,该公司能与我中心密切配合,互相督促,准确把握有关政策,积极为参保居民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赢得了广大参保居民的较高评价,也取得了其他同行业公司在短期内无法具备的优势。 三、该公司率先进入大病补充保险领域在自治区范围内属于领先地位 中国人保健康各级机构多年来积极致力于参与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与全国各地人社、医保和卫生部门广泛开展合作,合作项目涵盖了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城镇居民大病、新农合大病、基本医疗委托经办、工伤补充、医疗救助、公务员补充医疗、长期护理保险等多个领域。 截止2016年,人保健康内蒙古分公司已经与我区6个盟市政府合作开展了包括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以及城镇职工意外补充保险等20个政府委托业务保险项目,从2009年承办第一个社保业务开始,到2016年为止与自治区政府的合作已有8年之久,是内蒙古保险业在医疗保障领域与政府合作最深入、社保补充业务种类最丰富、覆盖面最大的保险公司。 四、只有选择该公司才可以实现与之前业务的无缝对接,迅速启动该项目 该项目之前的三年合作期已经到期,2017年至目前已经累计了大量的业务急需办理。继续选择该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该公司在三年来积累的现成经验和服务体系,可以和该项目以前年度业务连续,实现无缝对接,在短期内启动该项目的理赔工作,保障广大参保群众医疗保险待遇的按时享受。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7日
七、其他事项
null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胜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呼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8-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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