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富宁新兴苑富宁大厦,均属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标的1:富宁大厦二层及三层部分商铺,招租参考面积共计9180.27㎡,整体招租。 标的2:富宁大厦三层部分商铺及四层影院区域商铺,招租参考面积共计3758.34㎡(含跨两层影厅)。 以上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特别提示: 1、以上标的均按毛坯招租,具体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上述标的租赁期限15年,租金每三年递增5%。 3、租金租金按三个月为一个周期交纳,并于每周期末结束前10天内一次性付清下个季度的租金,以银行转帐交纳下期租金,逾期交纳相应租金,每逾期一天,按实欠租金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不交相应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标的。 4、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全额无息退还。 5、承租方进场经营前必须按出租方经营规划及装修要求对承租场地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的结构、用途、外观、不得对商铺擅自改建或增设他物,施工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应的装修方案、效果图、施工方案等材料报出租方审核批准,经出租方审定并出具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 6、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整体转租、转借承租的商铺。 7、出租方将该商铺委托给南宁市家园房地产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具体物业管理事宜,不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8、在租赁有效期内,出租方如欲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出租方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方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则出租方保证使受让方充分了解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受让方书面同意承担在租赁合同项下出租的一切义务为转让生效之前提。 9、其他约定见租赁合同。 上述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0001.doc">5、富宁大厦超市租赁合同(不含工程条件)模板.doc ****************7002.doc">6、富宁大厦影院租赁合同(不含工程条件)模板.doc
资产招租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 现状 | 参考 面积(㎡) | 租期 (年) | 拟招租 经营范围 | 竞租月租金底价 (元/月) | 竞租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富宁大厦二层商铺 | 在建 | 4935.99 | 15 | 超市 | 351000 | ******* | 整体租赁,免租装修期不超过9个月 | 富宁大厦三层部分商铺 | 在建 | 4244.28 | 15 | 2 | 富宁大厦三层部分商铺及四层影院区域商铺 (含跨两层影厅) | 在建 | 3758.34 | 15 | 影院 | 142820 | 100000 | 免租装修期不超过12个月 |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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