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土建工程
招标编号:********0407
招标公告
1.由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土建工程,已通过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投资额:本次招标工程投标额约共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年度工程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主厂房、引桥、循环水池及泵房、地磅房、清水池及泵房等单体工程以及全厂道路、给排水、电缆沟等的施工总承包。(详细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1《承包范围》:)。
2.4 工期: 2009年12月20日前完成锅炉、烟气净化基础交付安装,2010年2月28日前主厂房主体结构竣工,2010年9月10日前全面竣工。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条件
4.1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通过资格初审并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4.2申请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垃圾焚烧发电厂业绩(规模>800吨/天垃圾焚烧发电厂(承担主厂房土建工程)或完成过二项火力发电厂业绩(单机规模>300MW,含锅炉间、汽机间土建工程);
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工程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5.投标申请人可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村二楼)报名并凭报名发票到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每本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和发售时间为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18日下午16时30分(公休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各提交一份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
5.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7委托人还需另行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第一次已报名投标的单位,还必须按上述要求到南海区交易中心报名并且交纳100元的报名手续费,凭报名发票到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无需再交纳1000元的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但必须向招标代理出示第一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招标代理提供的收据原件。
6.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须于2009年8月2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送至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接收资格预审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危忠东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李忠利 李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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