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消防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看守所消防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81218GC0454-01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锦市看守所消防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富发改〔2018〕92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富锦市公安局 。资金来源构成为 地方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看守所消防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2、投资概算:130万。
2.3、建筑规模:新建消防水池1座、安装消防水泵4台、安装室外消火栓6套、室外消火井6座、敷设室外消防管道580米、给排水设施包括新建检查井28座、化粪池1座、防渗储池1座、室外给水管道150米、排水管道400米、更换生活水箱1座、供热设施包括室外供热管道22米、砌筑地沟220米。
2.4、建设地点:富锦市富前社区4组富锦市看守所院内。
2.5、计划工期:93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专业工程承包。
2.7、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8、标段划分:无划分。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班子成员中施工员与质量员需为相关工程专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二个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05月25日至2018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报名。
4.2、报名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并携带: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即可但须保证二维码清晰可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3、企业为项目经理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官方凭据。
4.2.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投标登记期限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方为有效。
4.3、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证企相符)、原件的复印件印公章并装订成册1套。
4.4、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05月25日至2018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到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院内(中资办公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富锦市政府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4日14时00分。地点:富锦市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中央大街中段原就业局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锦市公安局
地 址:富锦市向阳路123号
联系人:李国辉
电 话:135*****77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万象街东兴花园二期院内
联系人:刘 博
电 话:156*****4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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