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12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数控等离子火焰切割机,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夏特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电站厂房布置在克孜河与夏特河汇合处上游约1.25km的山脚,位于克孜河左岸河床边,为引水式地面厂房。电站前池正常蓄水位2199.02m,电站尾水位为1922.0m,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MW,电站总装机容量248MW。
本工程对外交通较为方便,水电站厂房位于克孜河与夏特河汇合处左岸上游约1.25km 处,厂址现有简易公路至下游八村,距离为7km 左右,八村经省道309 可达乌恰县,八村距乌恰县约35km
距喀什市约150km,距乌鲁木齐市约1385km,喀什市为南疆铁路终点,南疆铁路喀什至乌鲁木齐总里程为1588km。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采购设备、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规格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说明
交货地点
备注
1
数控等离子火焰切割机
GSII-5*14m配200A的等离子电源
台
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5天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夏特水电站施工现场
设备相关技术参数
4.1设备配置
1
主机轨距
5000mm
2
导轨规格
P38 (U71Mn)高强度精磨轨道,2m/节长轨
3
纵向导轨长度
14000mm
4
自动点火装置
1组
5
火焰割炬独立移动体
1组
6
火焰调高方式
电动调高1组
7
等离子割炬独立移动体
1组
8
等离子调高方式
弧压调高1组
9
驱动方式
双边驱动
10
管路传动方式
纵向下、横向拖链
11
控制器安装方式
右安装
12
数控系统
品牌型号
13
驱动系统
品牌型号
14
减速机
品牌型号
15
套料软件
中文专家版
16
等离子电源
(最大输出200A)
17
横向导轨
单轴芯导轨
18
等离子割炬防碰撞装置
360度防碰撞,电子电感耦合式1套
19
激光定位装置
1套
20
自动上油装置
定时控制和手动两用型1套
21
火焰直线三割炬
三割炬 90度1套
4.2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1
有效切割宽度
4200mm
2
有效切割长度
12000mm
3
火焰切割厚度
6~120mm
4
火焰切割速度
100-750mm/min
5
等离子切割参数
详见等离子电源介绍
6
割炬升降距离
150mm
7
整机运行速度
0-12000mm/min
8
设定速度误差
≤±5%
9
纵向直线精度
≤±0.2mm/10m
10
环境温度
-10℃~ 40℃
11
相对湿度
≤95%无冷凝
13
电源电压
AC220V±10%
20
电源频率
50Hz
21
机床输入功率
3KW(不含等离子电源)
22
切割方式
氧气、乙炔火焰切割
4.3空气等离子电源
1
专业机用等离子切割电源
输出电流200A,型号由投标人填写
2
切割能力(不锈钢)
质量切割25mm
3
穿孔切割
32mm;边缘切割45mm
4
最大切割
50mm
5
切割电流
40A~200A
7
最佳切割参数(不锈钢)
20mm,1200 mm/min
8
供电电源
3~380V,50/60Hz
9
额定功率
38.8KW
10
空载电压
315V
11
等离子气体
空气(无油、无水)
注:1、招标内容包括所采购设备及其附属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组装调试、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其相关的设计联络、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设备等。
2、以上交货时间是计划时间,具体交货时间在合同中约定;如不能满足请注明实际交货期;
3、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采购的设备数量等进行调整变更或取消,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该批设备数量调整所产生的费用;
4、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请见技术规格书,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水电五局制安分局夏特水电站施工现场(具体地址以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其销售的产品应具有生产制造厂家的有效生产制造许可证;生产厂家须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生产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
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和售后服务,保证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两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附表。保证设备的正常交货和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培训及零配件的供应;
4、设备的主机及其它主要部件、关键组件、国内配套部分的生产厂家须符合有关资质要求,并有设备主要部件加工和组装的业绩;
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制造或销售本次招标设备的业绩;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全部具备,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9日17: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转账凭证须注明:标书费和招标编号)发送到邮箱:
********3@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下载标书,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伍佰圆整(¥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圆整(¥20000.00元)。
4.3 招标文件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请分别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4.4 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五、招标预备会
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0:00时,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或采用邮寄形式,邮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八号水电五局七楼A703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0: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定于2018年6月20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A703室。
邮政编码:610066
联系人:蒲敏
电话: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夏特项目部
联系人:王建胜(新疆夏特项目)、陈林
电 话:
182*****576、
134*****495电子邮箱:
********0@qq.com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