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驻队律师法律服务的公告

关于公开采购驻队律师法律服务的公告


  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区文化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结合旅游投诉调解行政职权下放及我局执法大队人员配置实际情况,我局拟公开采购驻队律师法律服务,协助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旅游投诉调解工作。具体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案件法制审核

  1.案件全程审核。从立案至结案归档的全程质量控制,年均案件数量约150宗。

  2.策划并实施案卷评查。除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对执法大队制作的案卷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评查以外,还需协助完成区、市、省案卷评查工作。

  3.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参与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和疑难案件的集体讨论,以及对一般性案件的咨询解答。

  5.随时提供案件法制审核数据。

  6.每月对承办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执法大队月会上提出案件办理意见、建议等。

  (二)旅游投诉调解

  1.投诉调解。从受理投诉至立卷归档,年均投诉数量约200宗。

  2.协助会见当事人或赴旅行社实地调查、调解。

  3.协助完成执法处罚的前期材料收集。

  4.协助开展对全区监管对象的走访调研。

  5.随时提供旅游调解数据。

  6.每月对承办旅游调解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执法大队月会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律师事务所;

  2、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3.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且有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经历或承办行政诉讼类案件的经验;

  4.派驻的律师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以熟悉行政法、合同法为基本要求;

  5.派驻的律师相对固定,至少能够提供服务一年以上。

  三、经费及使用要求

  本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36万元以内。

  四、公告时间

  2018年5月31日起至6月6日止。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律师事务所的资质、服务范围、服务方式、经费预算、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六、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投标方案、报价单等;

  2、律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等;

  3、相关认证证书情况。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密封,于6月6日下午17:00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137财务监管中心,收件人:黎小姐。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丁冉,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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