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云阳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云阳县公安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公安部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公通字〔2015〕28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公警令〔2015〕395号)要求,进一步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不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力规范监管行为,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努力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监管行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行政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优化市场环境。着眼于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着力规范公安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市场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坚持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执法”。深化警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实施随机抽查职责公开、程序公开、事项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及工作机制

(一)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抽查

牵头单位:云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

抽查依据: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重点抽查内容: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7.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8.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工作机制:对于旅馆业,依托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于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娱乐场所,依托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的频次: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单位进行分级管理,所有一级治安管理场所每3个月至少抽查1次,所有二级治安管理场所每2个月至少抽查1次,所有三级治安管理场所每1个月至少抽查1次。重大节假日、重点区域应当加强抽查。

(二)对保安服务业的抽查

责任单位:云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抽查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市公安局负责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检查、监督。

重点抽查内容:1.办公场地变更情况;2.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变更情况;3.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4.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5.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6.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7.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8.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9.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10.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工作机制:依托重庆市保安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的频次:对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比例。

(三)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

责任单位:云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枪爆中队

抽查依据:根据《枪支管理法》,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

重点抽查内容:1.枪弹库室值守情况;2.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3.枪弹库存与领用登记情况。

工作机制:依托升级完善后的枪支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的频次: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对辖区内的所有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企业和配置使用单位,每个季度至少检查1次,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

抽查依据: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重点抽查内容: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4.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5.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工作机制:依托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的频次: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对辖区内的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县局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辖区内的所有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县局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五)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抽查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抽查依据:根据《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内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工作机制: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功能,健全社会单位基础信息库和消防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实现从社会单位基础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消防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的频次:原则上,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季节和阶段性火灾形势的需要组织抽查。对于投诉举报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发生火灾事故等情况的社会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的力度。

(六)对网吧的抽查

牵头单位:网安大队

成员单位:各公安派出所

抽查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2号令),公安机关承担对网吧等经营性上网场所的网络安全审核、监管等职能。

重点抽查内容包括:1.网吧基础资料与网吧实际情况是否相符;2.是否存在一机多人上网的情况;3.是否存在不登、漏登、乱登或冒用他人身份证、身份信息登记上网等违背网吧上网实名制的情况;4.网吧业主、安全员及上网人员有无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各类有害信息。

工作机制:依托属地网吧基础信息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同时,要积极推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落到实处。

随机抽查的频次:每个月抽查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辖区网吧总量的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网吧,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每次检查应填写《网吧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留档备查。

(七)对交通安全领域的抽查

牵头单位: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成员单位:交巡警各中队、各公安派出所

工作机制:各中队、派出所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对被检查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建立监管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双随机”抽查程序进行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执法检查人员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工作。

随机抽查的频次:各中队、派出所根据大队年初工作要点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方式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一般随机抽查的工作日不少于每月一次,对投诉举报多或发现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记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健康生和财产安全的客运企业,辖区内的重点企业,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重要时间结点有投诉举报的,要重点抽查,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及运用

(一)对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和保安服务业的随机抽查结果。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抽查结果,要通报抽查对象所在地工商部门和文化执法部门;对于保安服务业的抽查结果,要通报抽查对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工商部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坚决维护治安管理秩序。

(二)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的随机抽查结果。抽查结果根据实际情况有限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有违反规定行为、屡改屡犯的,要提请发证公安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对爆破作业单位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在随机抽查中,发现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随机抽查结果。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随机抽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通过云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措施,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社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对网吧的随机抽查结果。网安大队与各派出所要根据抽查结果建立辖区网吧及从业人员违法记录档案,动态维护属地网吧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分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中的自然人信用记录和网络信用档案。要将违法违规网吧及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提供网吧及其相关信用情况。

(五)对交通安全领域的随机抽查结果。各中队、派出所将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的记录及时汇总到大队,由大队及时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企业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记录在企业监管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运用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将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大损害后果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监管对象,大队将建立行业黑名单目录,对多次无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企业,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予以市场退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要把推广随机抽查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加强对相关工作情况的掌握和业务指导。对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明确事项清单,建立相应机制。根据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作动态调整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依托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实现“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实施检查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充分运用电子化手段,完整记录检查依据、对象、内容、结果等事项,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检查完毕后将检查记录入卷归档,实现责任可追溯。要严格抽查结果公开的内部审批程序,畅通检查对象的申诉渠道,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展抽查,严格结果应用。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检查力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积极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部门联合抽查,推动建立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和联动执法制度,并配合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法实施抽样检验的,在满足抽样要求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少抽取样品,并按照成本价购买,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连续三年抽查结果良好的市场主体,可决定一定期限内免于抽查。

(四)抓好统筹协调,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注重在统筹力量、督促落实上下功夫,注重在总结经验、推广先进上下功夫,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会同新闻宣传等部门,着力强化舆论宣传,讲清楚推广随机抽查的重要意义,争取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支持。要围绕随机抽查机制的建立,强化民警执法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其开展随机抽查的自觉性,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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