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血液中心委托,拟就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 ||||
1、采购人: | 大连市血液中心 | |||
2、项目名称: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 ||||
3、预算金额(万元):630 | ||||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 ||||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 ||||
目前市场核酸检测产品生产商的设备及耗材都是配套使用,不是开放性的通用产品,因此采购的设备只能使用该设备生产厂商生产的核酸检测试剂。现大连市血液中心需采购原有设备的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 ||||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
①论证意见: | 见附件 | |||
②论证人员: | 薄志坚大连市疾病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所 王丽君大连丽君口腔门诊 葛祥武大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 ||||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长春市远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2、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大厦1单元318室、319室 | |||
(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2018/5/31至2018/6/7 | ||||
(七)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如有)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地址: | ||||
2、采购人: | 大连市血液中心 | |||
联系人: | 林华 | |||
电话: | ****-******** | |||
传真: | ||||
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0号 | |||
3、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禹珅 | |||
电话: | ****-******** | |||
传真: | ****-******** | |||
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 |||
4、财政部门: | ||||
电话: | ******** | |||
传真: | ||||
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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