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干流(长阳)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右岸)施工招标公告

清江干流(长阳)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右岸)施工招标公告

清江干流(长阳)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右岸)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干流(长阳)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 ,已由“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右岸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江干流(长阳)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右岸0+000~1+380)。本次招标范围起止桩号为右岸0+000~1+380。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浆砌块石护坡、砼压顶、抛石等。

2.2建设地点:长阳县。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原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企业主要负责人(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对应为A证、B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均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若提供临时执业证书的需加盖注册延续章,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3.7拟任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3.8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外省企业提供省信用信息平台中《企业基本信息表》或《驻鄂回执单》,省内企业提供在省信用信息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已登记备案。)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提供查询函原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http://cy.ycztb.com/cySite/)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局

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镇四冲街清江商务大厦

联系人:刘世新

电话:138*****6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王小琴

电话:****-*******-****

时间:2018年6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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