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大道西污水泵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源大道西污水泵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源大道西污水泵站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发改[2009]16号 批准,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 开源大道西污水泵站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开源大道西污水泵站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筑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58*****434

三、建设地点:开源大道西

四、项目概况:投资约12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占地面积约2000㎡,建设一座污水泵站,设计规模为3万m3/d、泵站污水收集服务面积约421h㎡,内容主要包括站内格栅间、集水池、泵房、变配电间、值班室与维修车间等建(构)物及相关设备采购和安装,进出水管道、给排水、消防、道路、围墙、大门、绿化等附属公用设施。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8月20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8月21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15:3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 投标人自2007年6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4点资质方能承接的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站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0. 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jh.getdd.gov.cn/)的“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高于最高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另请自备密封袋以便现场密封。

十四、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按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 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0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或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执行。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 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本(工本费概不退还),图纸押金500元,具体发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费用100元/人。

(2)、资格预审文件按广州市建委范本。

建设业主: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有效的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备查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1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原件

12.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13

对招标公告第九.10的承诺

原件

注:1、投标申请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1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投标申请人声明必须由企业法人签名及企业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7、《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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