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一.二路沿线景观灯具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瑞金一.二路沿线景观灯具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卢湾区瑞金一.二路沿线景观灯具更新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招标编号:LWZFCG09-10201),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资料: 一、工程要求: 1、卢湾区瑞金一路、瑞金二路(延安中路-徐家汇路)沿线人行道上160套庭院灯饰,造型设计和安装项目。 2、灯饰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基本按原有位置安装。 3、庭院灯要求设二盏照明灯头,灯杆高度及基础尺寸与原设施相似,以利安装。 4、利用原有的主电缆线线路,更换损坏部分。 5、施工工期10天,费用限在45万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0万及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良好的安装及维修服务记录,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3. 须为本市企业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 4. 具有从事本行业工作三年以上的记录,承担过市、区景观灯光建设或类似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并获得质量优秀的证书或奖状三个以上; 5.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注:供应商应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当日,向卢湾区采购中心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原件以备审核。 三、谈判响应文件: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投标报价(含工程报价明细,包括:工程材料、人工、工程期、免费维护期等。);以上投标报价包含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 3、投标方案:相关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计划及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技术偏离表)等。 4、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5、响应单位资格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相关工程所需资质复印件; 7、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8、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11、投标人理应加以说明或表述的其他内容。 12、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注:1、谈判文件部分格式参见附件1-3; 2、所有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如谈判响应文件对上述内容有缺漏或包含虚假信息,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谈判安排: 1、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 2、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 五、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通过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将通过卢湾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付款方式:经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联系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22号201室(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200023 联系人:曹喆彦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1: 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盖章):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供应商可投报一个或多个包件,各包件报价须单列; 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即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本页放在投标文件首页 附件2: 投标报价明细表 (可以根据投标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3: 拟从事瑞金一.二路沿线景观灯具更新工程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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