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太焦高铁武乡西站站前广场及县城连接线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太焦高铁武乡西站站前广场及县城连接线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太焦高铁武乡西站站前广场及县城连接线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武乡县财政部门备案,太焦高铁武乡西站站前广场及县城连接线PPP项目已经由武乡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武乡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人)。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太焦高铁武乡西站站前广场及县城连接线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项目编码:0632-1841FWHL1000
2.3项目概况:
1)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武乡西站站前广场、武乡县城连接线和沁县衔接段三部分。具体包括:道路、桥梁、互通立交、绿化、雕塑小品、铺装、照明、市政给排水、通讯等内容,总用地规模1119.67亩。
2)主要建设规模:
a)站前广场
总占地面积95160m2,约142.7亩(实际征地面积81819m2,122.7亩),广场设计内容包括:功能划分、竖向设计、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等内容。其中集散区面积20200m2(其中硬化13020m2,绿化7180m2);文化区面积26100m2(其中硬化17450m2,绿化8650m2);停车场面积20000m2(其中北停车场10000m2小停车位177个,南停车场10000m2大停车位119个);道路面积28855m2(其中道路硬化21537m2,两侧绿化7318m2)。广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采用水污分流制排水体系。雨水管道为DN600混凝土管道,污水管道为DN300混凝土管道。污水系统建设污水井10个,化粪池10个。供电系统购置1台1250KVA变压器,照明配电柜2个,草坪灯115盏、高杆灯4盏。
b)武乡县城连接线:
连接线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立交工程等,总占地952.47亩。西起武乡西站、经省道太长线,下穿太焦铁路,终点与太行西街相交、路线全长6.0km。其中广场至省道S102(K0+000—K3+650)段按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为35m;省道S102至县城(K3+650—K6+000)段按市政道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为50m。
c)沁县衔接段
全长约685m按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为35m,用地规模约44.5亩。横断面为土路肩0.5m+硬路肩2.5m+行车道11.5m+中间道6m+行车道11.5m+硬路肩2.5m+土路肩0.5m。
本工程投资为65575.35万元,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2.4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2.5项目融资结构:本项目总投资65575.35万元,资本金按20%,银行贷款80%。项
目资本金为13115.07元,其中政府出资2623.01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10492.06万元。银行贷款金额为52460.28万元,
2.6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采用可行性缺口补
贴的回报机制,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委托的出资机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2.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申请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3.2.1主体要求
3.2.1.1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
联合体;
3.2.1.2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三(3)名;
3.2.1.3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1.4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
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标;
3.2.1.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
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2.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该项资质即可)。
3.2.3财务要求
3.2.3.1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2016或2017
年度总资产≥20亿元或净资产≥8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2.3.2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
联合体牵头人)需要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
1)银行授信额度≥10亿元;
2)银行针对本项目实施出具的贷款意向书(贷款额度≥6亿元);
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15日内出具的存款证明(银行存款金额≥10亿元)。
3.2.4业绩经验要求
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道路或桥梁方面的PPP业项目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签署的合同为准。
3.2.5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2.6其他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3.2.6.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
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2.6.2在过去三(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
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2.6.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
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获取地点: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二巷三恒煤化工研发中心B座5层。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
(4)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及联合体协议书;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业绩证明材料;
(9)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须对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6月25日14时3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3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本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乡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武乡县太行街综合大楼四楼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4*****87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路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写字楼9层
项目经理:王成云
联系人:张聪聪、潘丽萍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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