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8年消防知识技能操作教育培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8年消防知识技能操作教育培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8年消防知识技能操作教育培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4) 具备消防业务能力培训相关业务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5)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消防知识技能操作教育培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D2018Y021)

3、预算编号:14-18-z99027,14-Q18-2266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对高层建筑楼长开展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实现“楼长”凭证上岗,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解决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瓶车、楼道堆物、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长期难以根治的火灾隐患问题,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购预算金额为*******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

5、交付地址:用户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01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08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01 09:00:00至2018-06-08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2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22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6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无线上网并可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咨询请联系:*********2608 严佑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公安消防支队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阳川路119号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9室
邮编:201821邮编:201800
联系人:葛华联系人:严佑亮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标签: 教育培训项目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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