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窗厂用地及枋湖片区七号地块市政配套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钢窗厂用地及枋湖片区七号地块市政配套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施 工 招 标 公 告(随机抽取法)

招标编号:厦土总施招字(2009)02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2、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15层;邮政编码: 361012

3、招标项目名称:原枋湖钢窗厂用地及枋湖片区七号地块市政配套道路项目

4、招标项目地址:成功大道东侧、薛岭路西侧

5、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9年8月;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本工程为市政配套项目,由枋湖南路、纵一路和纵二路组成;其中枋湖南路长480.36米,宽18米;纵一路长118.08米,宽14米;纵二路长118.08米,宽18米;投资额约600万元。

7、合格投标人条件:具备建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或联合体。

8、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8 月 15 日至2009年 8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时;地点: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2009年 8 月 22 日后至截标前(节假日除外)仍可到厦门市斗西路203号瑞成大厦208室购买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小赖 ;电话:****-*******;传真:****-*******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09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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