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站前安置区场地平整及配套路网修建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站前安置区场地平整及配套路网修建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本招标项目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站前安置区场地平整及配套路网修建工程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发改[2015]65号和山发改[2017]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贷款、专项基金、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站前安置区场地平整及配套路网修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新区站前安置区
2.3 标段划分及规模:一标段约1200万元、二标段约1200万元、三标段约11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其中:
一标段:站前安置区A区场地平整及车站路修建工程。建设规模:场地平整33425.20平方米,道路长611米(车站路K0+000至K0+451和古韵大道三期K0+000至K0+160)。
二标段:站前安置区B区场地平整及广场路修建工程。建设规模:场地平整53312.00平方米,道路长571米(广场路K0+000至K0+451和古韵大道三期K0+160至K0+280)。
三标段:站前安置区C区场地平整及古韵大道三期修建工程。建设规模:场地平整86488.42平方米,道路长440米(古韵大道三期K0+280至K0+720)。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执行。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中站前安置区场地平整、道路路基土石方及软基处理、钢筋混凝土挡土墙(仅一标段)、雨污水管道、钢筋混凝土排水箱涵、检查井、强弱电横穿管、横向综合管沟、级配碎石底基层、水泥稳定砂砾层、路缘石、花坛石、树池石、流水板、人行道垫层、行道板、绿化亮化等工程项目(具体以财政评审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标段投标。
3.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各为:贰拾万元,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号,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下午17:00时止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衡山县开云新区
联 系 人:旷先生
电 话:137*****0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大厦9楼906室
联 系 人:罗芳 陈鹏
电 话:****-********
邮 箱:********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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