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铝单板幕墙施工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铝单板幕墙施工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铝单板幕墙施工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6月01日09: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6月01日09:00至2018年06月07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25日13: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 ||
预算金额 | ¥406.66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繁荣路50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工 |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铝单板幕墙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铝单板幕墙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繁荣路5099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工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铝单板幕墙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HF[2018]-5-5SGZB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铝单板幕墙施工工程。已由长新发改字【2017】4号、【2017】2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半导体、光电封装材料以及双组分结构胶材料等200吨建设项目铝单板幕墙施工工程。
2.2招标内容:厂房、研发楼外墙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406.6659万元。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北湖开发区中盛路以南、盛北小街以西。
2.5计划工期:2018年6月29日-2018年9月17日,8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出具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信息登记。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审计报告
6、项目经理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准则,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6月2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永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繁荣路509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田工
电 话:****-********
2018年6月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6.66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1日 09:00至2018年06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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