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综治中心修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5)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综治中心修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7-18-1048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位于天钥桥南路399号。项目实施内部包括新砌墙砖、安装无亮镶板门扇、轻钢龙骨U型基层、新铺墙柱面瓷砖、PVC地板、安装台盆柜、定制接待台、新装坐式低水箱马桶、新装钢管电线管、纸面石膏板等。施工工期(日历天):60(日历天) 5、交付地址:天钥桥南路399号 6、交付日期:2018年8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69400.00元(国库资金:969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6-01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0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漕河泾软件大厦9楼D座进行验证并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期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期三个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01 至2018-06-08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6-14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6-14 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漕河泾软件大厦9楼D座 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漕河泾软件大厦9楼D座。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漕河泾软件大厦9楼D座4)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标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