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校内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校内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为强化校内超市对师生的优质、诚信服务,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南宁市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说明
(一)招标编号:2018-3-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新校园小超市门店1个,使用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本项目根据评分高低确定超市经营权,若前者放弃选择,则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依序由后者递补。
2.中标经营单位自行负责店面装修、购置货架、学校一卡通系统(POS机)等。
★3.为引入竞争机制,虽具备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但目前已在本学院新校区内经营超市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经营期限、保证金及管理费缴纳方式
1.经营期限为4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合同签订前到学校财务科缴纳。
3.管理费每月按营业收入总额按比例一次性缴纳,其中:前两年每月按营业收入总额的3%缴纳管理费,后两年每月按营业收入总额的4%缴纳管理费。管理费每月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缴纳到学院食堂对公账户,逾期视同放弃经营权,自动解除经营合同。
4、接受学院有关部门的价格监督,所销售商品,原则上不能超过市内各大连锁超市(如;华联超市、南城百货超市、人人乐超市、沃尔玛超市等)同品种商品价格。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并责令即时整改,累计发现五次则责令停业一个月整改,累计发现十次则停业一个学期整改,如拒不整改则终止合同。
(五)经营范围
1.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文化用品、日用百货、小礼品、水果、服装等。
2.不得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不得经营香烟和酒类;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等,严禁超范围经营。
二、投标人资格及商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诚信纳税,设有独立的财务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款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三证合一),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在南宁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有3年及以上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超市(或便利店)经营经验,且目前至少在南宁市城区范围有在合同期内3 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校园超市(或便利店)门店正在营业之中(要求投标文件中作此承渃,并提供正在经营的学校校园超市(或便利店)门店现场照片以便招标人现场核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南宁市内学校校园超市(或便利店)经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5.遵纪守法,信誉好,具有服务师生的意识和态度,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方面的不良记录(要求投标文件中作此承渃,提供正在经营的校园超市所在学校开具的信誉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装袋后密封袋口,密封处加盖公章)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换证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正在经营项目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8.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其他人投标的,须提供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缺一项者均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应提供的所有证件原件由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携带至开标现场核验。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参与投标的,须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指定账户( 户名:广西南宁技师学院,账号:****************1486,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江南支行营业部 ),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天到达广西南宁技师学院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自然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经营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招标方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报名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招标方有权从参与本次投标企业得分按照从高到低递补选定中标者。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原转账途径如数退回。
3.所销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保质期规定,如销售商品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并由此造成安全问题和后果的,全部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
4.中标方必须完善售后服务。凡是涉及售后服务和商品质量方面问题的,应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一般情况下,属于食品类售后质量问题的,应在2小时内协商解决。其他类别商品售后问题,原则上应在12小时内协商和妥善解决。
5.签订合同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投资风险和履约保证金说明
(一)投资风险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学校存在两个假期等因素造成的投资利润减少的后果。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时即交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2. 履约保证金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期经营期满、合同期内不正常经营、擅自转包他人,给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如无上述现象且无其他不良记录的,合同期满后如数退还
四、管理要求
(一)不得转让经营权
中标企业不得将超市转包给任何个人或挂靠公司经营;若发现非中标单位经营,立即终止合同。
(二)严格按照经营范围经营
中标企业必须按营业执照明确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售卖烟酒。
(三)严格把好把进货关
中标企业必须严格把好进货关,进货时要向供货商索要工商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加盖供货商的公章),并做好登记工作,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超市,不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
(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中标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学校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经销食品卫生和质量。
(四)配合接受管理监督
中标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政府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学院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五)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或学院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中标企业必须及时认真整改。否则,因久拖不决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出现严重后果的,责任完全由中标企业承担,学院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不赔偿中标单位相关损失。
五、投标、开标及相关说明
(一)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8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新校区(大学西路157号鹏飞路口)医药实训楼三楼财务科,联系电话:0771—*******。投标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票据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送达,逾期不予以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若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取消本项目本次招标。
3.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编制;
(3)投标文件不全者;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其他人投标但不提供单位盖章《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2)投标单位的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文件一式5份(注明“正本”字样1份,注明“副本”字样4份),必须用不退色的蓝黑墨水书写或碳粉打印。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二)开标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6日上午9:00,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新校区(南宁市大学西路157号大学鹏飞路口医药实训楼二楼会议室。
(三)评标办法
1.评标小组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打分(满分70分)。根据投标文件评分结果,对排名前3名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评定现场考察得分。
2.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评标小组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
2.投标人最终的排名顺序,根据评标小组最后评定总得分、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排序。如出现总得分相等并列时,即优先从“实力信用”、“校内超市业绩实例”、“现场考察”等三项进行综合比较,以此三项得分合计分由高到低高低,确定排列顺序。
3.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新校园超市招标评分表》。
六、中标通知
开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布中标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标企业必须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经营权。
附件:180*****28306700.doc">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新校园超市招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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