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物资】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义朝、长春市吉林大路快速路4标、海城市渡改桥套靴及橡胶垫板钢材、钢铰线、水泥、声测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QJ2018-17-2

1.招标条件

********8">本次招标的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义朝项目、吉林大路项目、海城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2.1义朝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部分)施工1标段位于辽宁省西部,线路至义县站(不含)引出(K51+500),出站后沿既有线前行约4.8km,在既有李家沟站西北侧两次跨越大凌河后,继续沿既有线前行,双单线跨越柳河后移位新建上园站,左线利用既有南岭隧道、右线新建单线隧道穿越南岭后设北票南线路所,出站后跨越大凌河并沿既有线走行,经北票西线路所、能家站、金沟站至朝阳站。线路途径锦州和朝阳两个地级市及其所辖区县,本标段改建线路全长44.6km,其中锦州市境内19.34km,朝阳市境内25.26km。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设计里程范围内的站前工程,包括改移道路、乡村公路桥;新建汽车运输便道、改(扩)建便道、混凝土集中拌和站、电力线路;路基地基处理、支挡结构、区间路基土石方、站场土石方、附属土石方、混凝土及砌体、土工合成材料、绿色防护、声屏障、隔声窗、取弃土场处理、地下排水设施、线路防护栅栏;桥梁基础、墩台、支座、桥面系及附属(不含T梁预制、架设)、框架式桥;隧道正洞、辅助坑道、洞门及附属等工程。

主要技术标准:⑴铁路等级:国铁I级;⑵正线数目:双线;⑶设计行车速度:120km/h;⑷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200m,困难800m;⑸限制坡度:6‰;⑹牵引种类:电力;⑺机车类型:HXD3B;⑻牵引质量:5000t;⑼到发线有效长:1050m;⑽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2 吉林大路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吉林大路快速路工程吉林大路方向西起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吉林大路一东盛大街立交,东至机场大道与长吉高速出口节点立交(即长吉互通立交),吉林大路主线全长4780.008m,其中3023.644m采用高架式快速路跨越民丰大街、福安街、乐群街、东三环路、世纪大街1215m采用隧道式快速路下穿洋浦大街、东方广场。高架桥和隧道之间设地面式快速路进行主辅车道的交通转换换。吉林大路快速路工程世纪大街方向北起规划荣光路北70米处,南至自由大路南110米处,世纪大街主线全长2695m,全线采用高架式快速路跨越吉林大路、自由大路等道路。

高架主线:吉林大路快速路工程高架桥面积约为178205m,隧道面积约为40464.2m2。其中吉林大路与世纪大街相交处设置互通式立交桥一座,立交面积约为44718m2本标段为第四标段,工程起点吉林大路南590米(桩柱号S.J3+079.692),终点为自由大路南110米(桩号SJ4+528.192) 全长1448.5米。

主要工程:为本标段范围内的世纪大街全线高架桥及地面道路、排水三部分。高架桥长1739m,其中主线桥梁长1379m,平行匝道桥梁长360m,桥梁结构为现浇混凝土连续箱梁。主线桥梁

部分采用双向六车道,地面道路为主干路,采用双向十车道。雨水管线总长2960.03米,管径d600~d1500。污水管线总长1797.2米,管径d500~d800。

2.3海城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海城市公路管理段

本项目的建设是在太子河上新建一座特大桥,改变原有小姐庙渡口安全性差、标准低的现状。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可以满足交通量日益增长的需要,对改善小姐庙渡口交通出行条件,提高县道牛高线服务水平,保障行车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加强太子河两侧乡镇之间的联系,改善区域路网状况,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起点位于县道牛高线(X302)上,起点桩号为K4+000,终点与县道牛高线(x302)相接,终点桩号为K9+100,路线全长5.1公里。

全线共设置特大桥1座,中桥1座,通道桥1座,涵洞2道(其中圆管涵1道,盖板涵1道)。

2.4本次物资招标范围: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划分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6">套靴及橡胶垫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铁路CRCC认证证书和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

(2)生产及运输能力要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或供应商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随时能保证工地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0万,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具有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有2014至2016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每年提供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投标人企业开户行的银行信贷证明,在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生产供应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垫资能力,100万元及以上,时间为6个月,且具有储备能力,能保证满足招标人施工用料。

3.1.2吉林大路项目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年检合格、有效;须持有国家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有效,三证合一的除外;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所代理的钢材厂家应在业主要求的名录内(见附件3);投标人必须是有经验、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有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正本须提供原件原色彩打扫描件);

(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有供应过市政、铁路等重点工程的业绩(以合同为准,正本须提供原件原色彩打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投标人企业开户行的银行信贷证明,在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生产供应单位。

3.1.3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并且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项。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5年—2017年不少于三项铁路或国家市政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彩打扫描件。提供2015年—2016年至今不少于三项完工项目施工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5年—2017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在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本次招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储备能力,能保证满足招标人施工用料;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及专利授权书,且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1.4钢绞线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并且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

(2)生产能力要求: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年生产10万吨,并提供原材凌钢82B采购合同原件扫描并公盖章。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2015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相关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项。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5年—2017年不少于三项铁路或国家市政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提供2015年—2016年至今不少于三项完工项目施工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5年—2017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在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本次招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储备能力,能保证满足招标人施工用料。

3.1.5声测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并且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产能力在50万米以上。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或供应商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随时能保证工地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相关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符合国家检测相关要求,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项。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5年—2017年不少于三项铁路或国家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提供2015年—2017年至今不少于三项完工项目施工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5年—2017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在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本次招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储备能力,能保证满足招标人施工用料。

3.1.6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并且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产能力在200万吨以上。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或供应商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随时能保证工地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相关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符合国家检测相关要求,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三项,并附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5年—2017年不少于三项铁路或国家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提供2015年—2016年至今不少于三项完工项目施工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5年—2017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况,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在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本次招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储备能力,能保证满足招标人施工用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于2018年6月6日11:00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招标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注:凡办理银行汇款后,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告知并发送汇款电子凭证给招标人。

4.4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户名: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号:********0018

注意事项:汇款时须注明“标书费: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字样,如“ZTQJ2018-17-02,ZZ-01标书款”付款后将银行付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件:********5@QQ.com中,才能开放下载权限。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同上。(请各投标人尽量提前上传,以免网络问题延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将拒绝接受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同一包件,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报价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因保留小数点2位而造成计算较小偏差除外),视为提交两个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②:

③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rsg.cn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成友

电话/传真:150*****547

7.2招标项目信息

7.2.1招标项目: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锦承线义朝项目

联系人:朱杰

电话/传真:186*****981

7.2.2招标项目: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大路快速路4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世纪大街与武汉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罗阳

电 话:183*****855

7.2.3招标项目: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城渡改桥项目

联系人:王伟

电话/传真:176*****228

7.3招标服务机构: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225号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附件1:********2&FileId=f6c78ef4-6bfb-4e33-b91b-5cf********2">ZTQJ2018-17-02中铁七局二公司钢材、钢绞线、声测管、水泥、套靴垫板等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docx

标签: 物资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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