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承钢炼铁事业部3#高炉集中监控及照明恢复项目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钢承钢炼铁事业部3#高炉集中监控及照明恢复项目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示 表
2018 年 5月31日
编号 | CG-ZCB-20180ZDH021 | 标的名称 | 炼铁事业部3#高炉集中监控及照明恢复项目监控设备采购招标 | 数量 | 见技术附件 | ||
招标(项目)情况介绍 | 炼铁事业部3#高炉集中监控及照明恢复项目施工需要,现需对施工所需监控等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一标段:网络高清监控系统 ;二标段:风口摄像及热风管道测温系统。具体设备材料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见技术附件 | ||||||
技术条款、技术协议 | (详见附件) | ||||||
合同主要条款 | (详见附件) | ||||||
中标模式 | 本工程采用总价报价形式,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求),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人在确认技术条款、技术协议及合同主要条款无误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可申请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则招标活动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投标人放弃投标、哄抬标价、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 ||||||
报名条件要求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实施所需的设计、生产制造或供货等相关能力。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生产许可证); 3、同类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在国内至少有3个相当规模已投入使用的相关方面业绩;在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实施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5月1日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产品,这些产品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中标后不准转包。 | ||||||
报名方式 | 咨询电话 | 传真 | 报名网址 | ||||
刘勇夫****-******* | 张平****-*******李杪******* 电子邮箱:cg_gcgs@126.com | ||||||
监督及投诉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6月5日下午 17:00。 | ||||||
详情请见:河钢承钢电子购销对外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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