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污水处理及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卫生院污水处理及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ZZB2009-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泉太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及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东辽县发改局东发改审批字【2009】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东辽县泉太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部分省补助资金、地方部分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筑面积:1)扩建部分:830.7平方米,部分框架、部分砖混结构;二层。
2)改造业务用房:500平方米;
3)污水处理项目一座。
2.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省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到位。
2.4工程建设地点为东辽县泉太镇内;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9 年11月30日,工期96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三级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4.2 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辽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标办)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证。
4.3投标人到 东辽县建设局建工科 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17日14:00时止。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泉太中心卫生院 邮编: 136600
联系人:张景江 电话: 138*****2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勘测设计院六楼 联系人:李敬超
电话:****-*******、133*****000 传真:****-*******
2009 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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