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沙溪乡大沙溪自来水厂工程(三标段)、(四标段)
利川市沙溪乡大沙溪自来水厂工程(三标段)、(四标段)
利川市沙溪乡大沙溪自来水厂工程(三标段)、(四标段)
发布时间 2018-06-01
招标编号: HDZBE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沙溪乡大沙溪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利发改审批【2018】27号文件、利发改审批【2018】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为金财政资金,根据利发改地区【2017】91号文件,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三、四标段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的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程、消毒设备工程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拟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三标段为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程,项目投资约:17 万元。第四标段为消毒设备项目,项目投资约:13.45万元。
2.2本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2.3本项目所在地:利川市沙溪乡大沙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三标段(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程资质要求)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是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齐备,合格有效;信誉良好;
2、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信息化业绩;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
4、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如果是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信誉良好。投标人应具备一站式(水处理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水处理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具有水处理设备及配件设计、生产和安装服务的能力,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QHSA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这段时间方为有效)
3.2第四标段(消毒设备工程)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必须为消毒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完整的相应货物和售后服务。
3、生产商须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须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这段时间方为有效)
3.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利川支行
开户行号:********1088
账号:
三标段:****************0134-100620
四标段:****************0134-100619
款项用途:(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三标段:¥1500.00元;
四标段:¥1000.00元;
3.4投标人需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注册并下载《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直至注册为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壹 个标段报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 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 年06 月01 日至2018年06 月0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06 月27 日11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申请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lc-news.com/index.html)采购招标栏及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官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55号地址:利川市腾龙大桥长安直营店五楼
邮编:445400 邮编:445400
联系人:喻主任 联系人:陈萌
电话:0718—******* 电话:177*****167
传真:0718-******* 传真:0718--*******
2018年06 月01 日
备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3.“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标签: 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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