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合杭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二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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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商合杭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二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8TP-022 ) 1.招标条件本项目商合杭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二标工程,项目业主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合杭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二标项目经理部。本项10kVGIS负荷开关柜第一、二次公开招标流标,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至合肥段,自商丘站上跨既有京九线后并行于京九线北侧走行,进安徽省后,向西南经亳州市、阜阳市、淮南市,沿合蚌客专引入合肥枢纽合肥站,同时沟通在建的合肥南站。 本标段工程自商合杭铁路正线DK46+195.389(豫皖省界)~DK360+326.24(不含合肥北城站)段正线,线路长度330.8公里。商合杭铁路豫皖省界至合肥北城段新设芦庙、亳州南、古城东、太和东、阜阳西(含阜阳西存车场)、颍上北、凤台南、寿县、淮南南11座车站,改扩建既有水家湖站,接入既有合蚌客专合肥北城站。 正线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一、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行车速度: 350km/h。 正线线间距:5 m。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 最大坡度:20‰。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 列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商 商合杭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二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商合杭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二标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 1日至2018年6月 7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6月7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第一次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包件的投标人,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3条规定重新报名。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6月 20日 8 时 30 分至 9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0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0会议室。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6月 20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采购人(牵头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合杭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二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伟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183*****315 电子邮箱:********4@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北一环与肥西路交口金龙国际B21楼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eebzzb01@126.com ********7">8. 公告附件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18 年6月1日 附件1:商合杭附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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