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淡水增殖放流项目(项目编号:0615-18411801035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淡水增殖放流项目(项目编号:0615-18411801035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淡水增殖放流项目 (项目编号:****-********035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淡水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淡水增殖放流项目
2.项目编号:****-********035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淡水鱼苗第1包:鲢鱼、鳙鱼、草鱼、团头鲂、青虾① 鲢鱼、鳙鱼体长不小于4.5厘米② 草鱼体长不小于6厘米③ 团头鲂体长不小于6厘米④ 青虾体长不小于1厘米37.7868
第2包淡水鱼苗第2包:中华圆田螺、河蚌、黄鳝、黄颡鱼、中华鳖① 中华圆田螺平均体重不小于1克② 河蚌平均体重不小于50克③ 黄鳝体长不小于20厘米④ 黄颡鱼体长不小于4厘米⑤ 中华鳖平均体重不小于80克25.1352


三、项目预算
62.92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并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为从事水产苗种繁育的单位,并具备天津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记录证明文件;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7.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6-01到 2018-06-0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1室现场领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6-1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6-1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房克欣、周桐、常柳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会民:***-********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水产研究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文件.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标签: 增殖放流 淡水 研究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