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招标公告
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拟对(以下简称“招标人”)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进行评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技术服务。
2.2本招标项目的概况:
针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甲醇运行部、乙炔运行部、BDO运行部、聚乙烯醇运行部和公用工程运行部的安全仪表系统(SIS)联锁回路进行SIL评估,其中甲醇运行部联锁375条(含ITCC系统),聚乙烯醇运行部190条,乙炔运行部155条,BDO运行部798条,公用工程运行部20条等共计1538条,SIL评估主要内容包括SIL分级和SIL验证。本联锁回路统计按1OO1,2OO2,2OO3等原则统计。
2.3建设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甲醇运行部、乙炔运行部、BDO运行部、聚乙烯醇运行部和公用工程运行部等5个运行部安全仪表系统评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公司内专业从事SIL评估的工程师不少于5人且至少二年以上SIL评估经验,与投标方有正式劳动合同;外籍人员投标方需提供用工证明。
3.2、具有石化领域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中石化认可的技术机构。
3.3、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必须是投标方的正式员工,且必须是执行过SIL评估及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估组长应取得中国石化SIL评估组长资格,或具有TüV功能安全工程师证书或exida 的CFSP证书(或以上等级)、2年及以上SIL评估经历并且具有6个及以上项目组长经历。
3.4、必须持有拥有核发使用权的安全等级评估软件和失效数据库,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安全生命周期软件应符合《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IEC 61511标准,且应具有记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信息并可导入第三方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结果、保护层分析(LOPA)、安全要求规范(SRS)、SIL验证及误跳车率计算等功能。具有自动生成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分析评估报告(SIF辨识、SRS、SIL验证等)。为提高SIL验证的质量,软件应嵌入业内公认的安全设备失效数据库,如OREDA、PERD及EXIDA等),并应提供软件授权证书。
安全仪表设备失效数据库应为挪威DNV发布的OREDA数据库、EXIDA的可靠性手册(SERH)、美国化工过程安全中心(CCPS)的过程设备可靠性数据库(PERD)等
3.5、近三年石油化工央企SIL评估项目不少于10项,以合同为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业绩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近三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3.7、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8、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及相关证件审核并通过,邮箱发送,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购买时间:2018年 6 月 4 日-2018年 6 月 8 日,9:00-12:00、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购买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需要来现场购买。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以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czf0570@163.com。
5.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 招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7.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底单(加盖投标人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分开转账,请投标人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缴纳账户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分行营业部 行号:********0015
地址、电话: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8年 6 月27 日14:00—14:30。
9.2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 14:30。
9.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8年 6月 27 日14:30 。
10.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3.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陈志飞
电子邮箱:czf0570@163.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ouyl.nxn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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