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九局西南分公司宜宾临港开发区工程、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三期)工程及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钢材、型材、电力管材、石材、井盖、水稳料、沥青、预拌砂浆、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物资】中铁九局西南分公司宜宾临港开发区工程、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三期)工程及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钢材、型材、电力管材、石材、井盖、水稳料、沥青、预拌砂浆、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西南分公司宜宾临港开发区工程、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三期)工程及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钢材、型材、电力管材、石材、井盖、水稳料、沥青、预拌砂浆、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W-LC-2018-33

********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临港经开区工程、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三期)工程、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二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宜宾港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上述工程用钢材、型材、电力管材、井盖、石材、水稳料、沥青、预拌砂浆、砂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8">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1宜宾临港开发区项目项目概况

********2">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位于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包括兴港大道、荆花路、磅礴路、港城大道东段、港城大道中段、园区一路、纬五路东段、港园大道东段、经十九路共计九条路;产业园区(二期)、国别园区场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征地拆迁、场平工程及配套道路工程。合同工期2016年10月15日~2018年12月31日,工程造价5.61亿元。

2.1.2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三期)工程项目概况:

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三期)工程地处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该工程建安造价为4.82亿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3亩,总建筑面积约23.03万㎡,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93万㎡,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7.09万㎡。该建设工程由10幢14~18层高层住宅楼及其2层商业群房、9幢5~6层多层住宅楼组成的建筑群。

主要内容:包括整个太平场社区(三期)施工图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装饰、安装、总平、绿化、景观、道路等附属工程。高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多层采用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与独立基础。

2.1.3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二标段)项目概况:

百安大道延伸段位于万州五桥工业园区内,道路起点位于已建百安大道终点,向东延伸,穿过白岩寨山脊,终点止于汪家湾附近,与规划“环道”相接。为东西向的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规划路幅宽30m,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2415.519米。道路穿越白岩寨山脊,设置了一道长730m的双洞隧道。

********6">2.2招标内容:钢材、型材、电力管材、井盖、石材、水稳料、沥青、预拌砂浆、砂石料,详见公告附表。

********7">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包件YB-GC-0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投标产品在国家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型材(包件YB-XC-0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型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明;

3.2.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3.2.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投标产品在国家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电力管(包件YB-DL-01、YB-DL-0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各类管材年生产能力30万米以上;

3.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3.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2 年(2016 年- 2017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 2017年)投标产品在市政施工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所代理厂家均需满足本次招标对生产商的相应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所有所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4井盖(包件YB-JG-0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各类井盖年生产能力1万套以上;

3.4.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4.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投标产品在同类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所代理厂家均需满足本次招标对生产商的相应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所有所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石材(包件YB-SC-01、YB-SC-02)合格供应人资格要求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供应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5.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5.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5.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机构出具的供应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5.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供应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所代理厂家均需满足本次招标对生产商的相应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所有所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6水稳料(包件YB-SW-01、YB-SW-02)合格供应人资格要求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供应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6.2 生产能力要求:必须设备齐全,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环保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吨;

3.6.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6.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供应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6.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供应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沥青料(包件YB-LQ-01、YB-LQ-02)合格供应人资格要求

3.7.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供应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7.2 生产能力要求:必须设备齐全,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环保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

3.7.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7.4质量保证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供应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7.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供应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预拌砂浆(包件XJ-SJ-0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8.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四川省内生产商;

3.8.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8.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每年不低于10万m3;

3.8.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8.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国家同类工程项目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8.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砂石料(包件BA-SS-0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9.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9.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9.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能力每年不低于10万吨;代理商年供货能力不低于5万吨;

3.9.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9.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年-2017年)国家同类工程项目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9.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年-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被招标人及上级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9.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响应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3已注册成可使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可使用供方交易系统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电商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中对本次招标欲投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也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1幢21-22层)。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要将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3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6月25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1幢21-22层)。

7.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http:///)上发布。

********5">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万州区

联系人:邓小红

联系电话:182*****030

户 名: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001

2018年6月1日



附件1:********3c&FileId=675016c2-8f91-4c21-a67c-ec********3c">包件划分情况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砂石料 预拌砂浆 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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