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管理中心投影仪设备招标公告

剧院管理中心投影仪设备招标公告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关于湖州大剧院管理中心投影仪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湖州大剧院管理中心委托,就投影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HZJZ2009-7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大剧院管理中心投影仪设备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竞标品牌投影仪生产厂商或省级(含)以上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二年承诺函

(三)谈判保证金2600元整已提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8月19日至2009年8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8月31日 14: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七、谈判时间:2009年8月31日 14: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26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08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竞标品牌投影仪生产厂商或省级(含)以上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二年承诺函(复印件)

(五)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600元整(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七)竞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1、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谈判截止时间日三天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2、谈判答疑时间: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09年8月2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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