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小型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小型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厦门联创达科技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C[TP]*******的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小型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大气污染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1430200洁净通合同签订后7天内人员到位及所需物品投入使用;服务期2年。1、我司承诺对30座小型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每月至少一次进行检查性保养、维护,并记录售后服务情况,由每个垃圾转运站当班人员签字确认,每个季度汇总,上报采购人管理科室。2、我司承诺对30座除臭设备每月提供一次除臭药剂(不少于5L/月.座,植物液提取液,浓缩型),并添加到除臭设备中。3、我司承诺设备出现故障,接到通知后,2小时响应,在24小时内到达并维修、恢复使用;转运站发生周边居民投诉臭味事件,我司12小时内到达并提出整改方案,消除投诉影响。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江流/139*****025厦门联创达科技有限公司156*****685
合计:4302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零贰佰元整(¥430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人员到位及所需物品投入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499号;

4.3交付条件:完成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且办理完移交相关文件及手续。。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考核小组根据《泉州市环卫处小型站除臭服务考核细则》相关指标要求,按月考核。。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标准和考核制度,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按100%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按90%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按80%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上(含75分)按70%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上(含70分)按60%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按50%支付当月服务费,若合同期内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5次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甲方将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且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即乙方按总额10%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未出现违约或重大服务问题时, 15个工作日内给予无息退还(未出现违约或重大服务问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2年,服务期限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 10.2设备出现故障,接到通知后,2小时响应,要求在24小时内到达并维修、恢复使用;转运站发生周边居民投诉臭味事件,乙方应12小时内到达并提出整改方案,消除投诉影响;设备故障,接到通知后超过售后服务时间1次扣罚人民币200元并每拖延24小时加扣罚人民币100元。 10.3乙方提供的植物除臭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植物除臭剂不符合要求,一经发现即视为违约,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该项目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江流委托代理人:



张志彬联系方法:139*****025
联系方法:156*****68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开户银行:厦门银行科技支行账号:140*****090********账号:****************4


签订地点:泉州


签订日期:2018年06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运行 除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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