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招标公告
“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招标公告
北京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的委托,对北京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招标
二、招标编号:0714-EMTC-3543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为北京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招标。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09〕280号)的要求予以实施。
“早餐示范工程”围绕为城镇居民提供“便利、安全、实惠”的早餐服务,以大型龙头餐饮企业为主体,以现代化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支撑,以标准化的早餐销售网点为载体,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达到《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的标准,2009年在早餐需求量大、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区、县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配套建设标准化早餐供应网点,成为本市早餐供应体系中覆盖面广,保障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早餐示范工程的推广,示范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规范化生产、统一加工配送和连锁化经营的早餐供应体系,基本满足城镇居民的早餐服务需求。
北京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有关信息将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备案,并向
社会公布。
四、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市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经营范围以大众食品化餐饮为主的兼具食品加工和经营的企业;
2. 投标人企业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3. 投标人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社会效益良好,带动就业多,在当地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
4. 企业具有独立加工、配送中心,其中,加工中心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
自行加工主食品种不少于10个;
5.投标人在北京市范围内具备开发早餐经营网点的能力,到2009年年底前,自营早餐的固定门店不少于30个,或流动早餐供应网点(含早餐亭、早餐车)数量不少于100个(其中固定门店数量也要不少于10个);
6.企业现有主食加工中心配备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和至少2名专业检测技术人员;
7.企业具备较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总部与各经营网点之间具备互联网能力;
8.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消防许可及相关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须通过
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09000系列、HACCP任意一种认证。
9. 投标人应无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10. 投标人能较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11. 投标人必须符合北京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示范企业有关企业资质要求;
12.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且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2009年8月18日至2009年9月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8室,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西北侧)。
3.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2009年9月 8日上午8:00至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西北侧)。
2.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评标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具体要求。
九、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100036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94001
联 系 人:张昕昕
联系人电话: 010-********
传 真: 010-********
电子邮箱:jowena@163.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0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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